同款热奶茶比冰奶茶少,消协定性不算欺诈

市民余女士来电反映,她连续两次购买同种口味的奶茶,发现虽然价格相同,都是大杯,但是热饮的份量只有冷饮的2/3。她质疑商家的行为是否有欺诈嫌疑。

记者核实620日晚上,余女士在靖泰淘宝附近的“御可贡茶”买了一份大杯的招牌珍珠奶茶冷饮,花费13元。第二天,余女士又在同一家店购买了同种口味、大杯的招牌珍珠奶茶热饮,却发现比之前的冷饮杯子小不少。

“我问了店员,说是冷饮加了冰块,所以杯子大一些。”对于店员的解释,余女士不太满意,便在购买后回家特地测量了一下。她将大杯热饮倒入了前一天的空冷饮大杯中,发现只有2/3的杯量。

“同样的大杯,就算加冰,要加1/3的冰吗?”余女士认为,同样价格,商家却提供了不等量的奶茶,存在欺诈行为。

昨日下午,记者到这家奶茶店购买了大杯热饮的招牌珍珠奶茶,确实如余女士所说,比大杯冷饮小不少,和中杯冷饮的分量差不多。咨询店员得知,冷饮大杯700毫升,中杯500毫升,而热饮大杯则比冷饮中杯稍微大一点。

“其实大杯的量是一样的,只是冷饮里面有冰块。”按店员所说,记者将加冰的冷饮大杯中的冰块去除,发现与热饮大杯的量看起来相差并不大。

消协说法对于余女士的反映,市消协投诉部的陶苏东表示,商家这种行为并不算欺诈,谈不上侵害消费者权益。“奶茶都是按杯出售,购买时消费者可以看到冷热饮的杯子大小,可以进行选择。”陶苏东认为,冷饮杯留下部分空间给冰块也是合理的。不过,大多数奶茶店内的价目表上都只写价格和杯型,最好注明每种杯型的具体容量,尽到告知义务,方便消费者选择。

文章来源:扬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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