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了30万创业,却因股权问题给别人养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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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3 期

创业初期就能接受投资,看起来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然而餐饮水很深,社会水更深。谁能想到,那些潜在的“法律坑”,很有可能让接受投资演变成“为隔壁老王养了孩子”……


内参君

品牌初创,获得老客户的投资

专注品牌策划17年的老杨,在而立之年选择了重新创业,这次他看准了即食燕窝。

创业初期,老杨拿出了30万,并喊上了好友大李出了20万作为合伙人,打算一起大展拳脚。

就在项目筹划之时,老杨遇到了曾经服务过的客户张老板。常年经营珠宝生意的张老板资金实力非常雄厚,恰巧很看好这个项目。三方一拍即合,谈定由张老板初期投资50万,占股50%,只投资不管理,品牌发展全权放手让老杨和大李去做。

又过了几天,张老板加码了,他看中此项目前景一片大好,三年内开出1000家店没有问题,所以开出了新的合作条件:

初期投资还是50万,占股50%。如果项目进展符合预期,会再追加400万投资,但是和老杨、大李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然是50:30:20,附带的条件是他要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

老杨和大李一商量,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啊。风险大大降低,收益大大增加,而且未来可期,这么好的条件没有理由不答应。于是,对张老板递来的合同,两人看都没看就签上了字。

股权被稀释,他这样“失去”了自己的品牌

去年10月,老杨的第一家店正式开业,市场反响热烈,短期内就发展了数百名会员。他盘算了一下,哪怕最低一个月的会员,收费1988元,300个会员就是差不多60万,开下一家店绰绰有余。

加上品牌的调性、质量、服务都相当出色,模式轻,标准化程度高,那时的老杨对未来充满了信心。

万万没有想到,形势在12月份急转直下,张老板告知负责门店经营的大李,他的业绩考核未能达标。

张老板拿出了股东协议,协议上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出现这种情况,大李要将出资转让给张老板。大李眼看着反击无望,只能做了股权转让……

这下,张老板成了持股70%的大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老杨的身份突然变得很尴尬,创意是自己想的、项目是自己创立的,但是随着同盟大李一朝出局,手上30%的股份,连三分之一的否决权比例都达不到了。

更糟糕的还在后面。紧接着,老杨又接到了张老板的通知,为了激励员工,公司将设置总计30%的股权激励计划,这部分股份暂时由张老板代持,转眼之间,老杨实际持有的股份又打7折,只剩下21%了。

元旦假期过后,老杨接到通知,他不能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转由张老板太太接管。至于他干什么,张老板没有具体交代。既然不是总经理了,当然也不能再领总经理的报酬,薪酬也暂不发放了……

品牌初创,老板们应该重视哪些问题?

合伙人出局,自己只剩下部分股份,回想起短短数月发生的一切,实在憋屈的老杨找到了餐饮法务官创始人侯其锋律师,他想知道,自己究竟错在哪里?事到如今,还能否抢救一下……

问题1:创业期间,“放弃”绝对控股

对于老杨的品牌来说,产品定型、模式理顺,哪怕只有三五家店,几千万的估值也不成问题。

而作为创始人,老杨为了几百万投资(实际上第一期只有50万),把自己的持股比例降到30%,连最起码的否决权都拱手相让,这也直接导致了他陷入被动的局面。

侯其锋律师认为,创业企业的创始人应该做到绝对控股。而且尽量要在相当长时间内,起码在B轮融资之前仍然要保持绝对控股,换句话说,就是要考虑到引进新合伙人、引进投资人时股权被稀释的情况,给自己留有余地。

问题2:缺乏法律意识,合同里有陷阱

张老板是老江湖了,在资金实力、品牌运作、企业管理上都相当厉害,这也是老杨一开始极度信任他的原因。

基于这种信任,也出于创业就获得投资的激动,张老板拿出的合同,两位竟是看都没看就签字画押。

直到张老板要求大李退出的时候,他们才翻出合同,却傻了眼:合同对张老板保护得是滴水不漏,进可攻、退可守,想追加资金就追加资金,不想追加也没有责任。而对老杨和大李来说,却只有约束,没有任何像样的保障。

而说到这里,老杨后悔不迭,做生意这么多年,签了那么多合同,没有出过啥问题,谁能想到最后栽在合同上呢……

面对老江湖,合同又签成了这个样子,翻盘已经不可能了。侯律师给了老杨两个建议:

第一,张老板毕竟有资金,有经验,又看好这个项目,要不然调整心态,继续跟他干。盘子做大了,即使股份再稀释一点,收益也不会差。

第二,实在干不下去,那也没法勉强,离开公司,保留股份。按照公司法、合同法,还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享受股份分红。

听完这些,老杨的心情稍稍平复了一些。临走前,他非常沉痛地说:下次再创业,一定会做好股权设计,再也不会干给隔壁老王养孩子这样的傻事了……

别人吃一堑,你要长一智
这有一套系统的“避坑”指南

老杨经历过的事情,在餐饮行业也绝非个例。除了股权结构设计,随着品牌“从0到1”,再进阶到发展阶段,企业越大,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只会更大。

无论是日常事务还是顶层设计,那些在门店运营、品牌发展中可能会遇到的各种问题,多数可以在前期进行筹划,做好风险防范。

为此,餐饮老板内参联手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餐饮法务官创始人侯其锋和他的律师团队,推出《餐饮法律实务必修课》。历经两个月的打磨,基于行业经验和案例,我们梳理了如下内容:

课程目录

课程亮点

1、涵盖日常事务+顶层设计

经过两个多月的打磨,本次课程将涉及餐企日常事务和顶层设计两大方面,针对餐饮企业的主体选择”、“劳动人事”、 “商标的注册与保护”、“员工激励”、“股权架构设计”、“餐企融资实务”等9大板块,梳理从创业到发展,餐饮老板们会遇到哪些风险问题,并给予规划指南和解决建议。

2、提供工具+微咨询

签订合同是餐饮企业的日常事务,课上除了讲解审核应该注意哪些方面,还会提供适用于餐饮企业的合同模板。针对学员自身的问题,课上会留出咨询时间。

3、讲师团队行业经验丰富

多位授课讲师具有丰富的餐饮行业法律服务经验,为乐凯撒比萨、奈雪の茶、美奈小馆、很久以前、义泰昌、遇见小面等多个知名餐饮品牌提供过股权设计、融资及法律顾问服务。

讲师介绍

侯其锋

大鱼餐饮学院特约讲师

餐饮法务官创始人&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余年律师执业经验

已为多家企业IPO、上市公司再融资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为20余家新三板企业挂牌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为乐凯撒、奈雪の茶、陈鹏鹏鹅肉饭店、

义泰昌、很久以前、遇见小面等数10家餐饮企业

提供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上市辅导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出版了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操作指南》、

《老板要懂的法律常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解读及案例讲解》多部专著

叶永开

大鱼餐饮学院特约讲师

餐饮法务官核心成员&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参与红杉资本投资乐凯撒项目,

为乐凯撒、奈雪の茶等餐饮品牌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廖琳琳

大鱼餐饮学院特约讲师

餐饮法务官核心成员&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美奈小馆、越小品、陈鹏鹏鹅肉饭店等餐饮品牌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汪周敏

大鱼餐饮学院特约讲师

餐饮法务官核心成员&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参与奈雪の茶、义泰昌、美奈小馆等餐企的股权融资工作

为奈雪の茶、义泰昌、台盖等多个餐饮品牌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适宜听课人群

创业初期,希望对股权结构早做规划/ 想要了解如何防范日常经营风险

有品牌扩张计划 / 想要了解融资事项的餐饮老板、合伙人、股东

建议老板携法律事务负责人一起报名。

课程信息

时间:2018年6月27日-29日

地点:北京(具体地址开课前一周通知)

费用:5980元/人

团购有优惠,请咨询小餐君(18501146112)

费用说明:课程为期3天,费用包括:3天午餐、学习资料。晚餐、交通及住宿需学员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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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值主编|王艳艳 视觉|刘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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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勾搭官2:17600280777(同微信)

转载原创联系:首席小秘书 微信 neicanmis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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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作者:餐饮老板内参,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qiyu88.com/1481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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