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固体氰化物包装》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4月5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固体氰化物包装》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3月4日-2020年4月5日

公示意见反馈邮箱:KJBZ@miit.gov.cn

联系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010-68205240

附件:1. 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内容等一览表

2. 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

3. 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

(附件下载请点击“阅读原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0年3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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