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火锅店用地沟油做底料,老板、厨师等10人被刑拘!

月前,四川省甘孜州公安局发布消息称,该局破获了一起将地沟油添加进火锅供消费者食用的案件,涉案金额达700余万元。目前,涉事火锅店的老板、厨师等10名相关涉案人员已被刑事拘留。

来源:红星新闻

检查现场发现的老油

甘孜警方介绍,今年4月21日晚,甘孜州公安局食药环筹建办会同九龙县市场监管局、九龙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对九龙县呷尔镇入城大道70号御龙府火锅店依法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该店厨房存在异常火锅底油。

经查,该油系御龙府火锅店厨师方某利用客人食用后的火锅底油,过滤、凝固、提取、重新加工而成,并再次加入消费者火锅中食用。

办案人员在现场查扣已制作好的“老油”16.1公斤,半成品93.9公斤,查扣铁桶、漏勺、推车等作案工具,并扣押相关票据及账本。

2021年4月22日,九龙县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送至九龙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九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于2021年4月23日立案。

经九龙县公安局侦查查明,2018年7月,犯罪嫌疑人郭某某、赵某、卢某、景某某、苏某某、杨某共同出资60万元在九龙县呷尔镇入城大道70号合伙开设御龙府火锅店,自开业伊始至案发,郭某某、赵某、卢某、景某某、苏某某、杨某明知食用地沟油损害人体健康,仍然安排先后在岗的厨师方某、胡某某、王某某、杨某某利用客人食用后的火锅底油,经过过滤、冷却等工序制作“老油”,并将“老油”添加进火锅中供消费者食用,经初查,涉案金额约700余万元。

上述10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查现场发现的过滤工具

目前,九龙县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某、赵某、卢某、景某某、杨某、舒某某、方某、胡某某、王某某、杨某某十人移送九龙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正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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