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丨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大事记


2015年10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新法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机制、方式等方面进行诸多创新,在我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一年来,我国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配套法规制度逐步完善,全程追溯制度正在建立,风险管理初成体系,网络食品交易走向规范。食品安全永远在路上,普法是良治的前提,今后如何让新法落地生根,让越来越多的企业、行业组织、媒体、消费者参与全社会协同共治是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的长久命题。



1超过13年历史的官方“QS”标志取消


2015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与新食品安全法同步实施,明确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按照新规,新获证及换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食品包装或者标签上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再标注“QS”标志。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和“QS”标志。


2世卫组织发布“红肉致癌”引争议 


2015年10月26日,世界卫生组织(WHO)下属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发布报告,将培根、火腿、香肠等加工肉制品列为1类致癌物,将牛肉、羊肉、猪肉等红肉列为2A类致癌物,报告在行业内和消费者中引起很大争议。专家为此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加强肉品质量安全控制研究,肉类行业应加强对肉类食品中潜在危害的识别和评价研究、检测方法和变化规律和控制技术研究,对已知危害物的安全性进行更深入系统的评价。


二是进一步加快肉类绿色制造技术研发与应用,进而控制肉中有害物(亚硝胺、苯并芘、杂环胺、反式脂肪酸等)的形成,降低或消除潜在的风险。


三是积极推进合理膳食,加强营养与健康研究,尤其是肉类食品或其营养成分与机体生理的量效关系,重点关注膳食平衡,引导科学合理的肉类消费。同时,加强相关科学知识的普及,提高消费者的自辨能力。


3食品安全战略列入“十三五”规划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重拳严治,以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习近平总书记用“两大问题”来定性食品安全,即食品安全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十八届五中全会在京召开,大会通过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其中包括“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标志着我国已将食品安全战略提升到国家战略。


4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开征求食安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意见


2015年12月9日,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消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食品安全法已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国家食药监总局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的要求,起草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并于即日起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草案比现行条例增加了136条,达到200条。值得一提的是,草案明确了食品安全违法“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此类行为可行政拘留。另外,草案新增了网络食品交易的规定,要求第三方平台要在网站醒目位置曝光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违法信息。


5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活动,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2016年1月5日,国家食药监总局毕井泉局长签署第20号令《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 


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各地食药监部门认真做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行为,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有效防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确保公众健康安全。 


6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上线 


为了适应国内消费升级的需求,帮助出口食品企业的优质产品资源投放国内消费市场,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启动了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运用认证认可和备案管理手段,支持符合条件的出口食品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将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复制到国内食品行业,从而提升国内食品供给质量。国家认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进入“同线同标同质”平台的企业需要符合三个条件:一是企业获得出口备案资格并有实际的出口业绩;二是企业自我声明投放内销市场的产品符合“同线同标同质”相关要求;三是加工企业需获得HACCP认证。通过“出口企业备案+企业自我声明+第三方认证”模式以及信息平台与交易平台对接的溯源机制,确保相关企业及产品真正达到“同线同标同质”。消费者可登录相关交易服务平台选购,并通过国家认监委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查询验证。

7三部委发布食品抽检信息 4成网络谣言涉食品安全


6月14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联合17个部门单位共同主办的2016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暨第八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在京举行。

今年1—5月,农业部开展了两次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共抽检全国31个省份、152个大中城市的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5大类食用农产品,涉及92个品种、22056个样品,检测指标94项,检测样品总体合格率为97.2%。同时,全国抽检检验检疫机构从37个国家或地区进口的乳制品、食用植物油、水产品、肉类、酒类等五大类重点产品中,检出不合格产品共275批次、2.7万吨,占不合格进口食品总重量的93.1%。另外,食品安全谣言已经占到了网络谣言传播量的45%,位居第一位。


8新消法公开征求意见:“职业打假”或不再受消法保护


新华网8月13日消息,工商总局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当中第二条的内容引起较多关注和讨论。其提到“金融消费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这项有关“适用对象”的界定,也被认为是所谓的“职业打假人”或不再受新消法保护。


9《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发布


国务院办公厅9月6日印发《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部署以先进标准引领消费品质量提升,倒逼消费品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

《规划》提出:加快国内外标准接轨,重点领域的主要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推动实现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加快推动个性定制、绿色产品、智能产品、售后服务、物流配送等新兴产品和新兴业态标准化发展。推动第三方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实施消费品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工程,形成全链条的“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解决方案。五是加强消费品品牌建设,提高中国消费品知名度和美誉度,消费品质量竞争力指数稳定在84以上。建立消费品生产经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除强制性标准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取消消费品生产经营其他市场准入限制。创新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保障消费品质量安全。实行“随机抽查企业、随机抽检产品、随机选择检测机构”制度,规定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的同一企业的同一规格型号产品,6个月内任何地方、部门和机构不得重复抽查,消费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实施外贸“优进优出”战略,提升进出口消费品质量。


10美国牛肉将重回中国市场


9月22日,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称,有条件解除对美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带骨牛肉的禁令,允许符合中国追溯体系要求和检验检疫要求的美国牛肉对华出口。专家分析,美国牛肉重返中国,可以让大量新鲜牛肉以安全合法的途径进入中国,减少牛肉走私,保障食品安全。


美国牛肉被禁止对华出口开始于2004年1月,当时是为了防止疯牛病从美国传入中国。农业部官网信息显示,早在2001年3月1日,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布公告称,为防止疯牛病传入中国,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发生疯牛病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牛、牛胚胎、牛精液、牛肉类产品(包括牛内脏)及其制品、反刍动物源性饲料。


来源:中国食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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