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病床上的餐厅员工梁小秋
来源:红星新闻
江苏苏州,一餐厅员工在工作时因误喝装在饮料瓶中的清洗剂,一年半后医治无效病亡。
2021年7月,历经三次开庭,当地法院一审判决认为餐厅应承担全部责任,判赔139万。
员工在餐厅内误喝饮料瓶中清洗剂,
一年半后医治无效去世
2019年7月30日,上班期间,“因为口渴”,在苏州工业园区一餐厅担任勤杂工的梁小秋,“喝了一口”装在饮料瓶内的清洗剂,随后被送医急救。
医院初步诊断为无磷CIP酸性清洗剂中毒,会咽部及口咽部软组织灼伤、消化道灼伤、肺部渗出性病变、I型呼吸衰竭。
自2019年10月30日到2021年1月4日期间,因反复出现腹部疼痛、腹胀和呕吐等现象,梁小秋多次前往九龙医院住院治疗。
2021年1月4日,“腹痛15小时”后,梁小秋第11次被送进医院,三天后死亡。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显示死亡原因为:腐蚀性酸和酸样物质的毒性效应。
据梁小秋家属介绍,梁小秋是当地农民,只有小学文化,和自己家一直生活在一起,受雇于上述餐厅已经有七八年时间,主要在后厨负责清洗和垃圾整理工作。每月收入在3000元左右,因年龄偏大,餐厅与其签订的是劳务合同。
其女婿张先生称,在岳父梁小秋第一次入院治疗时,餐厅方垫付了两万元医疗费并于第二日前往探视,随后“再没出现”。在多次找餐厅方协商无果,并遭到“冷漠对待”后,梁小秋家人将涉事餐厅起诉至当地法院,2020年7月20日法院立案受理。
法院判:
餐厅承担全部责任,赔偿139万余元
事发后,梁小秋外甥女胡女士称,“舅舅”在世时说,“喝的是餐厅桌子边的饮料。只喝了一口就进行了催吐。”梁小秋女婿张先生称,事发后他和警方赶到餐厅后,在现场看到“饮料瓶放在桌子上。”而餐厅方面说事发当日梁小秋是从垃圾桶内将饮料拣起并喝下。
2021年11月25日,涉事餐厅严姓总经理在电话中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虽然没有监控视频拍摄到上述饮料瓶被处理进垃圾桶和梁小秋从垃圾桶内捡起饮料并喝下的行为,但其称“当时有好几个人在场”,“所有的口供人证都有。”其强调,“这个是我们要处理掉的东西,他自己从垃圾桶里翻出来的。”
该案先后经三次开庭审理,法院最终认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梁小秋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遭受人身损害,被告作为雇主,应提供安全作业条件,并且其经营餐饮服务,尤其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具有危险性的清洗剂,并应对提供雇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
法院认为,梁小秋将并非其所有的装在饮料瓶内的物品食用,该行为虽有不当,但并不构成重大过失,不能免除或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被告应就原告的案涉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2021年7月15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餐厅方应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139万余元,扣除被告已垫付医疗费20000元,被告还应向原告支付137余元。
上述涉事餐厅严姓总经理则称,目前餐厅方已提起二审,“还没有最终结论,该承担的责任我们会承担,不存在拒不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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