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食品生产安全协会组织全市食品企业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培训 —— 全面解读史上最严安全法

写在前面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新食品安全法。新法将于10月1日正式执行,其中规范和颁布社会共治应该是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一个新的原则、新的理念,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不能仅依靠政府,也不能仅依靠监管部门单打独斗,应该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大家有序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才能够形成合力,形成好的食品安全治理的效果。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都市食品生产安全协会联合主办的《新食品安全法使用标准及解读》和《HACCP管理体系》专题培训,于昨日9点在成都金大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隆重举行,这次培训将持续两天,分别为调味品企业、烘培企业提供专业对口的“新食品安全法使用标准和法律意义”分析和培训。


成都市食品生产安全协会秘书长任伟讲话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程志容讲话


培训中我们邀请到西华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副教授、食品科学与工程学士 、农产品储藏与加工硕士、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博士、食品安全博士后唐勇教授;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培训讲师邱芬,做为主讲嘉宾。来自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成都市食品生产安全协会会员企业,及各区县重点食品企业近400人参加了培训。

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邱芬老师


上午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邱芬老师,针对调味品企业重点讲解了HACCP体系对食品企业带来的好处、实施HACCP的前提条件,以及如何建立HACCP体系等整套HACCP体系课程框架,让现场参会人员了解到通过HACCP认证的重要性,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现场环境卫生控制力,促进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推动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提档升级起到积极作用。



西华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副教授唐勇


而下午的西华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副教授唐勇的课程,更是让大家受益匪浅。唐教授在课程中主要讲解了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概述;生产经营者如何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划要求“自我完善”;食品安全法与刑法衔接对违法生产经营者的惩罚解读,以及案例剖析与食品安全管控策略建议,让参会的企业食品安全监控人员深入地学习到了新食品安全法的精髓所在,并通过新食品安全法和老食品安全法的对比,充分了解到新食品安全法的重点及亮点,及以后企业如何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不断提升,以达到新食品安全法的管理要求,从而为推动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起到的作用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四川电视台现场报道


现场参会人员说:“成都市食品生产安全协会在新法执行之前开展本次专题培训,对食品企业来说非常有用,非常棒。”

成都市食品生产安全协会简介

成都市食品生产安全协会成立于2014年8月,是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的食品安全协会,是食药局管理食品安全的有力助手,是政府职能部门同企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为食品企业服务的地方性行业组织。目前协会设会长一名,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若干名。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日常工作由秘书长负责主持,秘书处下设会员服务部、项目活动部、宣传部和财务部。
成都市食品生产安全协会自成立以后,始终坚持以“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升、确保行业食品安全、维护行业共同利益、推动行业发展振兴”为宗旨。建立面向行业的食品安全管理、监督体系,技术咨询、信息交流、法律法规及人才培训等服务体系,倡导诚信、文明、自律的职业道德和商业道德;发扬团结、互助、互惠的合作精神,营造公平竞争、交流合作、和谐共赢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食药局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反映会员企业的愿望和诉求,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配合食药局开展行业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食品安全风险调研及评估,协助监管、稽查部门对违规违法企业的查处整改,以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市场竞争秩序。为推动成都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提高成都市食品行业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促进成都食品产业快速发展做出贡献。



新食品安全法的亮点:

最直观的变化:原法104条增加50条到154条。


亮点一:让制度“带电长牙”

1.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由“九龙治水”的分段监管变成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监管。
2.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的监管制度
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环节,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以及网络食品交易等新兴业态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3.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
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制度,增设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重点制度。
4.建立最严格的标准
明确了食药监管部门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工作,加强了标准制定与标准执行的衔接。
5.对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管
明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实行注册制度。
6.加强对农药的管理
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特别强调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瓜果、蔬菜、茶叶、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7.加强风险评估管理
明确规定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形,必须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8.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
从民事和刑事等方面强化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亮点二:生产经营的你有哪些义务

1.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2.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义务。
3.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自查和报告义。
4.强化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义务。


亮点三:别任性 小心严刑重罚
1.强化刑事责任追究
首先进行刑事责任追究;若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则终身禁业。
2.增设了行政拘留
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经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严重行为增设拘留行政处罚。
3.大幅提高罚款额度
对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直接吊销许可证,并处最高为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
4.重复违法行为加大处罚
对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法受到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的,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5.非法提供场所增设罚则
对明知从事无证生产经营或者从事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仍然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行为,最高处10万元罚款
6.强化民事责任追究
实行首负责任制,要求接到消费者赔偿请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同时消费者在法定情形下可以要求十倍价款或者三倍损失的惩罚性赔偿金。


亮点四:监管部门的新“武器”
1.实行风险分级管理
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结果等确定监管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2.完善复检制度
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监管部门或者其上一级监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
3.增设临时限量和临时检验方法制度
对有证据证明食品存在安全隐患但食品安全标准未作相应规定的,相关部门可规定食品中有害物质的临时限量值和临时检验方法。
4.增设生产经营者自查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定期自查食品安全状况,发现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5.增设责任约谈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监管部门可对其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监管部门未及时消除监管区域内的食品安全隐患的,本级政府可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地方政府未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未及时消除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上级政府可以对其主要责任人进行责任约谈。


亮点五:食品安全如何社会共治
1.行业协会要当好引导者
此次修订明确,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
2.消费者协会要当好监督者
此次修订明确,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权利,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3.举报者有奖还受保护
此次修订明确,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政府和监管部门要予以保密。同时,参照国外的“吹哨人”制度和公益告发制度,明确规定企业不得通过解除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对内部举报人给予特别保护。
4.新闻媒体要当好公益宣传员
此次修订明确,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同时,规定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亮点六:保健食品自身要“保健”
1.改变过去单一的产品注册制度,对保健食品实行注册与备案的分类管理。
2.明确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功能目录的管理制度,对使用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规定原料的产品实行备案管理。
3.保健食品企业应落实主体责任,并实行定期报告等制度。
4.保健食品广告发布必须经过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审查批准。
5.明确了保健食品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


企业的帮手,行业的推手,政府的助手

成都市食品安全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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