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吃霸王餐,厨师带人追回餐费,结果被判抢劫……

顾客到餐厅吃“霸王餐”,还和老板娘发生争吵,店里的厨师、伙计及合伙人等4人气不过,便连夜去“追债”,并强行向该顾客索要了3700元餐费。

不料当天,4人就被民警抓获,并被判抢劫罪。

来源:扬州发布

阿蓉(化名)是宝应一家餐厅的老板娘。事发当日,阿蓉在店里收银时,发现几位顾客餐后不结账就走,遂上前将他们拦住,其中一人阿蓉认得,是丈夫老曾(化名)的朋友陈先生。

尽管是熟人,阿蓉仍然心中不悦,因为在她印象中,陈先生到店里吃“霸王餐”已不是第一次了,这一次,她不愿就这么算了,坚持让陈先生付钱。

然而陈先生不愿意,双方两句不和便起了争执,后被现场人员劝开。

陈先生走后,他吃“霸王餐”还和老板娘争吵的消息很快在餐厅传开。店里的厨师张某及伙计黄某认为陈先生太嚣张,不甘就此罢休。其中,厨师张某向老板老曾要到陈先生的手机号码,打电话向他索要当晚的餐费,两人在电话中发生争吵。

这让张某、黄某更加来火,随后,他们把这件事告诉了餐厅合伙人高某及其朋友吴某,4人决定去教训一下陈先生,把餐费要回来。

次日凌晨,厨师张某等人驾车来到宝应某小区门口,拦下陈先生索要餐费未果后,对陈先生进行殴打,并强行将他拖上车,沿233省道向宝应氾水镇方向行驶。

其间,张某等4人在车内使用暴力、语言等手段对陈先生进行威胁,在此过程中,陈先生口袋内的手机响起,张某掏手机时,发现口袋内还有3700元现金,便一并掏走。

这时,陈先生不知对方下一步还会有什么过激举动,赶紧求饶道,“我把吃饭钱付给你们,你们把我送回家吧。”

见状,张某等人扣下3700元和陈先生的身份证,并把他送回了小区。事后,惊魂未定的陈先生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接到报案后,警方迅速展开侦查,并于当天将张某等4人抓获归案。在审讯过程中,张某等人表示,扣下的3700元是陈先生多次所欠餐厅的餐费,他们的行为属于索回合法债务。但是,民警经调查发现,事发当晚,陈先生及其朋友在餐厅仅消费了200元。

那么,剩下的3500元去了哪儿?对此,张某等4人交代,钱被他们4人瓜分了。

令人纳闷的是,陈先生既然带着这么多现金,为何还要吃“霸王餐”呢?通过询问陈先生及餐厅老板老曾,这一问题很快有了答案,原来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打自家人”。

据调查,陈先生在宝应做水产生意,平时,老曾常到陈先生处进购活龙虾,陈先生也常到老曾餐厅吃龙虾。他们之间的结算有一个口头约定的“老规矩”,就是陈先生在餐厅的消费款不用钱结算,而是用活龙虾来结算。

在事发日之前,陈先生在餐厅的消费款已经按这个“老规矩”结清了,可阿蓉等人都不知道这个内情,只见陈先生吃龙虾不给钱,因此心中不悦,这才引发了这场乌龙抢劫案。

经鉴定,陈先生因被殴打,致左胸多发性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厨师张某等4人退出赃款,并赔偿了陈先生的医药费等经济损失。

后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等4人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综合考虑4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法院依法判处4人有期徒刑1年~3年不等,并处罚金3000元~25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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