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重!火锅店被判赔446万,山寨坑了多少餐饮人










近日,成都知名火锅品牌被隔壁“抄作业”,获赔446万元,引发圈内圈外的讨论。


餐饮界抄袭成风,原创商家哭诉无门,这也标志着,餐饮行业首例“山寨”惩罚性赔偿案诞生

抄袭、模仿究竟如何界定?餐饮人该如何保护自己?一起来看。









第 955 期
文 | 田果 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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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赔446万元
网红火锅遭隔壁“1:1”复制

 

“王某夫妇看着隔壁火锅店生意红火,“抄作业”开了三家山寨火锅店,不到两年的时间,营收总额超2705万…..”

 

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网红火锅品牌“爸爸炒料”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46.4万余元、合理开支6万元

▲ 原创品牌 爸爸炒料

据了解,这是四川省首例判决恶意侵害知识产权适用惩罚性赔偿案,也体现出国家对原创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视

 

2019年8月22日,被告王某夫妇专门成立由其二人为股东的成都某爸爸炒料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并于同年12月及2020年7月、12月又先后成立三个分公司,同时开设三家火锅店铺。

 

对“爸爸炒料”的店铺标识、装潢、服务名称等进行复刻模仿,致使消费者认为被告开设的店铺系原告的加盟店或直营店。

 

经查实,截至2021年6月3日,上述三家店铺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营收总额超2705万元,侵权获利总额达371万余元

2

抄袭成餐饮圈常态

大多却成了“未破的悬案”


在这个拿来主义横行的时代,走在维权之路上的餐饮老板大有人在,但因商标意识不强(没有申请版权)、界定标准不清晰等问题,大多成了未破的悬案——

 

1、疑被“像素级”抄袭,老板发千字吐血长文

 

今年3月6日,重庆的“朱光玉火锅馆”开业半年后,在自家公众号发了一篇千字长文,含泪怒斥!控诉武汉和合肥的两家火锅店,不光抄袭了自己的装修、菜品,而且连宣发文案、海报都只字不差地照抄。

 

▲品牌细节对比

一样的门头,整个门面装修1:1复刻,朱光玉的slogan,“不喷烟火,哪来浓香”完全抄袭,左侧的围栏也没能幸免于难。

 

更过分的是,除了在装修和设计上的抄袭,文案、菜品、甚至于推文上更是全方位复制。

 

2、胡海泉的灥喜锅否认抄袭,怂火锅称继续维权

 

今年6月底,怂重庆火锅厂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一条《致抄袭者灥喜锅》的声明文章,直指胡海泉开的灥喜锅抄袭怂火锅。

 

装修风格、店内标识设计、餐品摆盘、员工服务细节都出现相似之处。

▲你觉得像吗?

 

7月23日,灥喜锅潮牌火锅制造厂发布《灥喜锅官方声明》称,已发送律师函,“双方一切争议由法院裁决”。

 

3、一火锅店称遭抄袭,被反问“没专利,谁都可以用”

 

去年7月19日,成都一家名为耙土豆老火锅的店发文称,也遇到了疑似抄袭的商家,该商家从装修风格到菜品与他们高度相似,甚至一些宣传广告语“全部照搬、一字不改!”

▲当事人微博

对于该商家的行为,火锅店方表示将坚决抵制抄袭,积极维权。

 

对此,被质疑抄袭的商家回应称:“是否都申请专利了?没有的话,谁都可以用!”

 

令人欣慰的是,近年来,餐饮圈维权成功的案例也越来越多,让原创商家信心倍增——

 

4月25日,“太二酸菜鱼”状告“太七酸菜鱼”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宣判,“太七酸菜鱼”构成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判决立即停止侵权,赔偿30万元损失;

 

4月26日,长沙天心区法院也就“茶颜悦色”告“茶颜观色”一案,一审判决相关侵权公司向茶悦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70万元…..


3

山寨?抄袭?借鉴?

别再傻傻分不清了

山寨、抄袭行为固然不可取,借鉴却是可行的。这里面存在一个怎么界定的问题。

 

>>山寨、抄袭不可取,严重者将受法律制裁

 

山寨和抄袭往往相生相伴,且都有主观恶意的意味,但也有些许差别。

 

山寨多是高仿。比如康师傅和康帅傅、蒙牛和豪牛、茶颜悦色和茶颜观色,前者是正主,后者是山寨,消费者很容易混淆,一不小心就可能打错了卡,买了个山寨货。

▲对比照片

 

抄袭则分轻重。严重的是几乎全部照搬照抄,此次被判罚的爸爸炒料就是如此,以至于普通消费者误认为是加盟店;次一些的则是不同品牌之间的部分抄袭。

 

>>借鉴不是抄袭,界定问题要搞清楚

 

借鉴算不算抄袭?当然不算,从性质上就完全不同。

 

周星驰的《大话西游》《功夫》在镜头、场景上,有许多经典电影的影子,但没人会觉得是抄袭,而是称之为致敬经典。并非观众双标,而是其这两部电影背后都有自己清晰完整的故事线。

 

很多人对部分抄袭与借鉴搞不清楚,不知道该怎么去界定。为此,餐见君咨询了相关律师。

 

律师分析,如果通过模仿、复制火爆餐厅的名字、装修装饰、服饰、风格开店,使消费者混淆,分不清哪个是真的,从而“搭便车”,甚至构成不正当竞争,就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

▲《商标法》关于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的条款

 

关于不正当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也有明确解释。山寨店、抄袭店就可能触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1、2、4款。

▲《不正当竞争法》关于不正当竞争的界定条款

一旦被界定为抄袭和不正当竞争,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侵权者将面临相应罚款,最高可处罚500万元

▲关于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处罚条款

4

用好法律武器,学会保护自己!


有了这么多前车之鉴,餐饮老板应更加注重知识产权保护。

 

对于门店商标、菜单设计、装修设计等无形资产,应尽早注册商标,预防“李鬼告李逵”的情况。

 

餐饮企业在注册商标时,可以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进行查询,确保没有被别人注册过。

 

然后对第43类(餐饮、餐馆、酒店、住宿等)、第35类(饭店商业管理、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广告等)两大核心类别进行申请注册;如果考虑未来发展,还可进行全类别注册。

 

遭遇山寨、抄袭,学会维权。一旦遭遇山寨、抄袭等侵权行为,要及时寻求相关律师的帮助,充分收集证据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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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阅读:头部品牌纷纷盯上“火锅+酒馆”,重庆啤酒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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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丨zhangsan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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