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店8年,有2家店,现在何去何从?

这位老板开文具店8年了,现在正在十字路口上:

老陈你好。我是14年开的文具店,现在有两家店。近两年学生网购大量普及,销量不涨,房租翻倍,加上开店久了,激情不再,小孩又小,很多时候心烦气躁,感觉遇到瓶颈了。一直在找新的思路,希望能得到一些建议。

开文具店之前我在连锁便利店做过半年,也帮别人做过文具批发,算是有一定经验。

开店位置是在家乡湖南的一个小县城湖南,经济相对发达。

第一家店,位置比较好,县城最好的高中对面。周边有4个初高中学校,学生加起来一万人左右。店铺是学校的房子,20平的面积,当时年租金单间1万,转让费贵,打听到学校允许私下转让,14年时就空转了10万,而且是借的,算是初生牛犊,幸好前期有点经验,又加盟了晨光文具,摸索了半年,就做起来了,现在想想有点大胆。

文具店20平太小,东西摆不开,第二年隔壁单间转让,转让费涨到12万,咬牙凑钱又接了下来。现在看来,虽然这些年费尽心力也赚了一些钱,但也踩了坑,两个门面之间有楼梯,中间是承重墙,不能打通,只能在中间开一个门,视线不好,没有整体感,显得空间还是很小,经营起来事倍功半。

这个店今年第8年,房租一直在涨,两个门面40平,现在房租涨到一年5万6了,3年不变。学校门面属于国有资产,去年政府下发通知,给我们店主3年缓冲期,3年后学校无偿收回,公开对外招标。只有两年合同到期,生意不好的隔壁门面,现在转不出去。

学校边开店,学生放假,一个月只能算26天,这个店虽然在大马路边,放假社会人流不多,一年只能算10个月,每天营业额1000-1500之间,文具毛利40%左右。受各种大环境影响,加上小孩太小,还请了一个陪读的学生家长兼职,算起来每个月利润有限,自己赶早赶晚,进货调货,要操很多心,心态有点疲倦。

第二家店开了4年,在隔壁另外一个高中后门对面,大门通车,后门过人,商铺都在后门。两店相隔1000米左右,不是一个方向,不会相互影响,当时也是看到位置好,挨得近,能相互照应。

面积有80平左右,因为在巷子里,学生放假,平常根本没人,所以房租便宜点,目前4万,也是每年涨,一个月营业也是26天,一年营业时间只有9个月,每天营业额在1500-2000之间,请了两个陪读家长兼职,月利润相对高一点,但也做的比较吃力。

现在焦虑的是:

1、营业额很难增长,想过很多办法,做活动:先后做过购物券、会员卡、打折、积分、抽奖。做服务:网上代购、充Q币、打印复印、收发快递、下载充电。有一定效果,增长不明显,时间久了,同行也在模仿。

2、人员不稳定,学校边文具店,一天只有早上、中午、下午、晚上,4个时间点学生多,全职不好招,只能招陪读大姐做钟点工,文具店商品很琐碎,好不容易带熟练了,很多都是做一学期、一年,目前一个最长两年半,都是高薪留住的,明年她小孩也高考毕业了。自己夫妻两人,带两个小孩,一个4岁,一个8岁,有点兼顾不到。

3、一店两年后学校要收回,房租高,收益低,场地限制,增长空间有限,考虑要不要转行学做餐饮,或者低价转让出去。二店目前收益相对好一点,但房租每年增长,营业时间短,近期隔壁超市又加大了文具量,我在考虑是继续做精做细文具相关,还是加项目,开拓其他市场。

我今年32岁不到,趁着还年轻,小孩也上学了,想好好做点事业,希望加入开店笔记大家庭,结识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接触一些,目前适合自身的新项目,让人生有更多的可能,谢谢了。

读完下来,感觉老板是一个思路很清晰,很有想法的人,没有怨天尤人,只有客观理性。我认为他的两家店已经做得很好了,虽然营业额和利润不是很高,但不得不承认,再有想法和思路的老板,也会受到时代,个人资源条件,和生意本身的限制,这就是现实无奈的地方吧。

老板说的一店想转型做餐饮,我不建议这么做。做学生的餐饮,价格上不去,毛利顶多也就50%,虽然比文具高,但多出来的这点毛利还养不活一个人工,如果不做了,不如转让给做餐饮的,只有经验丰富的餐饮老司机,这种地方才能赚钱。

二店建议继续,但是不要局限于文具,而是专注于学生群体,满足他们的需求,不仅仅是文具的需求,还可以有很多其他:学业上的,生活上的,课上的,课外的,物质的,精神的。。。

从关注业务,到关注人,从关注产品,到关注需求,这样产品和业务的思路才能打开,营业时间才会更长,因为对学生来说,买文具,真的是逼不得已,是为了上课学习,但他们其实更关注其他好玩新奇时尚的东西。

收缩一店的战线后,才有更多的精力来经营二店,才有更多增长的可能。也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原创文章,作者:开店笔记,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qiyu88.com/261858.html

(0)
上一篇 2022年10月29日 03:54
下一篇 2022年10月29日 04:02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小程序
小程序
商务合作
商务合作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