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10月1日起,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而餐饮人,从属于生活性服务业,也就是说,继1月9日减税后,餐饮人又迎来了自己的减税优惠!如何理解这个减税政策呢?就是说,如果当月的进项税额为10万元,那么餐饮人就可以省下(10万*15%)=15000元!进项税额越高,省下的钱就越多!(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餐饮企业采购的食材成本、房租、固定资产支出等均是餐饮企业成本中较大的开支,可以在进项税额中抵扣。)据悉,该项政策并非常态,有效时间仅为2019年10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该项政策明确规定是生活性服务业,其中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活动。纯外卖企业并没有提供餐饮场所,不属于餐饮消费服务行业,属于销售货物。所以,纯外卖企业不能享受该优惠政策。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3%),一般纳税人才会应用到加计抵减的政策。本公告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所以,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比低于50%的纳税人,将不享受该项减税优惠政策。●当“明厨亮灶”成标配,明档设计对了,餐厅就火了!●仅凭一道菜给餐厅带来50%的营收!打造爆款菜品有哪些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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