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首家米其林餐厅”被告欺骗 法院:店家道歉并赔食客1元

2017年2月,长沙的周先生来到华创国际广场“正斗粥面专家”门店,看到该店借“米其林”标语来造势。周先生 供图

来源:华声在线

■记者 杨昱 通讯员 罗晓

对不少优质吃货而言,能吃遍全球米其林餐厅就是一种终极享受。今年初,打着“米其林餐厅”旗号的“正斗粥面专家”在长沙开店了,一时吸引不少吃货临门。然而,市民周先生消费后却大为失望,以“欺骗消费者”为由,将餐厅告上了法庭。

近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判该店赔偿周先生1元并道歉。

借“米其林”造势,误导消费者

被告的“正斗粥面专家”开在长沙市开福区华创国际广场购物中心一层,建店之初,其正门口便高挂“米其林星级食肆”的字样,吸引了不少食客。当听说这个店子的名气后,2月21日晚上,长沙的周先生便带着妻子一同来这里用餐。

“吃了正斗鲜虾云吞面和宫廷桂花糕,共消费50元,这没预想的那么好吃,大为失望。”周先生是个美食爱好者,也是一名律师,“米其林星级食肆是吃货向往的天堂,可到这里吃了才发觉不对。

回家上网一查,才知道香港正斗饮食集团经营的个别门店的确是得到了米其林认证,但长沙的‘正斗粥面专家’门店并未在认证门店名单中。”

“打着米其林认证餐厅的招牌招揽顾客,明显是在误导消费者。”周先生以“欺骗消费者不法行为”为由,将长沙正斗餐饮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1元钱精神损失费,并请求法院判令该店向起诉人道歉,同时撤除店外广告语“米其林星级食肆”字样。

餐厅当庭道歉,并撤除广告语

对于周先生的指控,被告长沙正斗餐饮有限公司辩称,其标注没有指明自己为“米其林”星级食肆,没有误导、欺骗消费者的故意,不能同意原告周先生的诉求。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是该店在试营业期间出现的疏漏。被告称,他们本打算标注香港正斗饮食集团旗下餐厅获得“米其林”认证的荣誉,以达到宣传集团的同时鞭策自己的目的。

法庭上,被告也表示“米其林”认证制度是一年一认,一店一证,该店刚试营业,客观上不可能取得认证。故本着顾客至上的服务精神,被告在庭上向原告表示了由衷的歉意,同时已在第一时间撤除了上述标注。

法院:店家赔食客1元精神损失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等信息时,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在本案中,被告在门口正上方标注“香港正斗饮食集团‘米其林’星级食肆”的字样,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虽然标注未明确被告取得相应认证,难以构成虚假宣传,但是内容不全面、容易产生误解,属损害消费者知情权的情形,应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开福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长沙正斗餐饮有限公司向原告周先生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周先生1元人民币。

店家已修改正门“标注”

6月8日上午11点,记者来到了华创国际广场,在临芙蓉路一侧的广告牌上,“正斗粥面专家,连续八年荣获‘米其林’星级食肆”的标注十分醒目。

记者来到“正斗粥面专家”门店前,其正门上方的标注已经修改为: “何洪记”香港希慎店、“正斗”上海国金店、“正斗”香港国金店等香港正斗饮食集团旗下的门店荣获了“米其林”星级食肆。

针对消费者维权起诉,门店经理表示无权对案件发表看法,也不作回应,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长沙正斗餐饮有限公司是香港正斗饮食集团投资经营管理的企业,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于2017年1月5日在长沙华创国际广场设店,经营范围包括正餐服务、小吃服务和甜品制售。自店铺成立以来,没有在主流媒体上公开宣传米其林内容。

1元钱官司赢得了什么

打一场官司,耗时又费力,资料打印费都远比赔付的这1元钱多。那么,“一元官司”到底赢得了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消费者都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往往是商家打个折,道个歉,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为了一顿饭,闹上法庭,消费者的做法是否过于“较真”。

对此,原告周先生有自己的看法,“商家类似这种行为并不少见,放任不管,只会助长了不良风气。打这个官司,就是要提醒广大消费者懂得维权。”作为一名律师,同时也是一名对美食有追求的吃货,除了无法容忍商家的误导、欺骗行为,他认为更重要的是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学会使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应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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