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龙女儿起诉真功夫,索赔2.1亿,真功夫:我很疑惑

26.12.2019



导读真功夫logo上的形象是谁,想必消费者心中都有所定论。

导语

本文2112字;需7分钟阅读;阅读建议:先收藏后细读


01

真功夫摊上事儿了
12月25日,李小龙女儿李香凝(Shannon Lee)担任法人代表的Bruce Lee Enterprises, LLC(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李小龙公司”)将中式快餐连锁巨头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功夫公司”)诉至上海二中院。
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并索赔2.1亿、在媒体版面上连续90日澄清其与李小龙无关。
据了解,李香凝在美国已经陆续将其父亲的影片及商标的所有权购买了回来,她计划把这些资源重新进行整合,使“李小龙”成为全球品牌。
不过,在中国,因为功夫明星的品牌效应,有不少用“李小龙”、“小龙功夫”等注册的公司,甚至父亲成了某连锁快餐企业的代言人,这让李香凝觉得有必要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一场维权行动。
首当其冲的,就是真功夫。
12月26日早晨,真功夫通过其官方微博回应:“我们的商标是否侵权,多年前也曾有过争议,但我们的商标一直没有判定侵权或者撤销的行政或司法结论。时隔多年被起诉,我们也很疑惑,正准备应诉。
▲真功夫官方微博的回应
02
真功夫的logo形象到底是谁?
2004年以前,真功夫运营主体还叫“168蒸品快餐店”,后来更名为“双种子”。
到2004年,真功夫希望顾客能在被时尚店面门头所吸引的同时,也能感受到“真功夫”在产品和服务上,都会“全情投入,用足功夫”。
于是经过叶茂中营销策划机构对公司品牌和全国性经营战略重新定位策划,正式改名为“真功夫”,并创造出一个富有动感的人物造型作为logo。
据企查查显示,真功夫一共拥有334项商标申请注册记录,除了酷似李小龙形象的商标图片以外,还有一个商标名叫“龙战士”:

▲资料来源:企查查

在2007年,商标图片有所变更,但变更后的图片还是和李小龙形象酷似,甚至让人觉得是漫画版李小龙:
资料来源:企查查
不过,很快地,在2009年,真功夫又把商标改了回来,并且应用在新的方向“营养快送”上:

资料来源:企查查

但该logo在2010年引起李香凝的注意,李香凝认为真功夫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了自己父亲李小龙的肖像,并表示自己将对此进行维权。
当时的真功夫回应颇为强势,表示:招牌上穿着练功服的人叫“功夫龙”,其原型是真功夫公司临时在广州体育学院找了一个学生拍摄,并漫画化,没有侵权之嫌。
话虽如此,但2016年,真功夫公布品牌新战略,发布了全新的品牌形象和品牌Logo。
对比真功夫的新旧Logo标识,新logo将与李小龙形象高度相似的旧商标变得更动感,无论是字体还是图案,更加趋向中国风,也更个性和张扬。

不过,主体图案依然是一名使用中国功夫的男性形象,但脸部特征更为模糊。新标识虽然仍带有明显的李小龙意味,但是去李小龙特征的企图非常明显。

在此次上诉材料中,李小龙公司代理律师也列举出了一部分真功夫注册商标与李小龙形象的对比图。

并表示:

真功夫曾委托叶茂中团队对其商标图案进行知识产权登记,登记书备注信息为:“真功夫图形”内容为由李小龙功夫造型图案及“真功夫”、“蒸的营养专家”文字组合组成的造型图案。”
由此可见,真功夫知道他们是在使用李小龙形象。真功夫创始人蔡达标曾拒绝叶茂中公司“与李小龙后人联系取得授权”的建议,这种行为属于对李小龙肖像的恶意使用。
 03
真功夫到底算不算侵权?
此事一出,在微博、知乎等社交平台上都引起了大范围的讨论。
对于李香凝和真功夫到底谁对谁错,评论被分成了数个不同的阵营,一方是支持李香凝维权的:
有人认为,真功夫商标上的图案形象的确和公众所熟悉的李小龙形象十分相似,且在真功夫之前的电视广告中,也使用了类似的形象,还让演员模仿李小龙的招牌动作(该演员被指是李小龙特型演员肖皓天),有着很明显的指向性。
▲真功夫投放的电视广告
还有不少网友表示很惊讶,自己一直以为真功夫的logo是李小龙授权的,直到今天闹上法庭才知道,真功夫压根儿没有使用权。
另一方则并不看好李香凝维权:
网友认为,首先真功夫的商标的确是获得了国家商标局授权的,从法律角度来讲是合法的;
另外,虽然真功夫商标图案的确很像李小龙,但李小龙已经逝世,且图案上人物动作在中国并没有获得版权,真功夫平时在宣传时也没有提到过李小龙的名字,联想到李小龙只能是你的主观臆断,不能作为侵权证据。

当然,还有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网友猜测,李香凝是不是早就打定主意,要把“猪”养肥了再杀?

 04
这场官司谁会赢?
除了网友,一大批律师也纷纷下场,猜测这场官司最后会花落谁家。
一位网名为游云庭的知友站在专业律师的角度,表示在现行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框架下,即便法院认定真功夫的招牌用的就是李小龙形象,李小龙公司可能也很难让他们停止使用。
因为虽然真功夫的商标很可能存在对李小龙公司的相关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关系,但李小龙本人已经去世,其肖像权在中国并没有明确的归属,且真功夫品牌注册时间已经超过十年。
根据《2009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
“……对于注册使用时间较长、已建立较高市场声誉和形成自身的相关公众群体的商标,不能轻率地予以撤销,在依法保护在先权利的同时,尊重相关公众已在客观上将相关商标区别开来的市场实际。
……与他人著作权、企业名称权等在先财产权利相冲突的注册商标,因超过商标法规定的争议期限而不可撤销的,在先权利人仍可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对其提起侵权的民事诉讼,但人民法院不再判决承担停止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民事责任。
当然,李香凝方面肯定也会采取其他方式,真功夫是否侵权,自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定夺。


你认为真功夫的商标构成侵权吗?

在评论区唠唠呗~

本文作者:小白

转载、商务合作请联系微信:bidu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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