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又有餐饮品牌中枪!警惕这8大行为免上榜!

导语

3.15前夕,我们耳熟能详的餐饮品牌——俏江南因“扫把洗锅、臭鱼冒充活桂”等被记者卧底曝光。

3·15 被戏称为餐饮行业每年一考

如何顺利“通关”,除了平时自身硬功夫,还有很多我们自己忽略的细节。

今天《餐饮时报》总结出餐饮业经常被投诉的八大消费案例,依照新消费法对一些违规行为进行辨别和投诉建议,帮助餐饮企业“安心过考”——

李小姐被“满100元送50元代金券”的活动所吸引,选择了江北一家中餐厅请客,消费了1000元后得到了500元的代金券,代金券上没明确注明消费需求和使用时间。

几天后恰逢周末,李小姐再次来到该餐厅消费,用代金券结账时却被告知周末不能使用代金券。

总结:

不少餐饮商家的代金券普遍存在这一现象:

不设找零,只有多点菜;

使用时段有限制;

特价菜不能使用等等。

新消法规定: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等等”。

陈阿姨亲友8人在自家楼下的一家餐馆吃饭后,结账时收银员告知是“520元”。细心的刘阿姨叫服务员拿来单据,自己用计算器进行计算,算了两遍都是480元。对此,服务员解释说是每位有5元餐位费没计算在内。

总结:

在顾客买单的时候,个别餐厅会出现“收费不明”,如提供的餐纸、饮料、点心、小菜、茶水等,事先没有征得消费者的同意和明示消费价格。

新消法明确规定: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餐厅消费时,需做到心中有数。

王先生在某火锅馆用完餐后向服务员索要发票,服务员称机器坏了不能打发票。王先生找到值班经理来,值班经理不但没有对他们认真解释,反而告诉王先生“随便怎么投诉,就是不会开发票”。

总结:

很多餐饮店以种种理由拒绝为消费开发票,比如“发票刚刚用完”、“发票正在办理”、“送你饮料就不要发票了嘛”。

新消法明确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卫先生和朋友在一家知名江湖菜馆吃饭时,被桌上的“特价菜促销”宣传牌所吸引,上边共推出了5种特价菜,均打2折,宣传牌上也没明确表示消费限制。

卫先生和朋友一高兴就点了三种特价菜。

谁知结账时一看账单,大家都傻眼了:

只有一道菜是按照特价价格计算的,其他两道都是原价。

商家的解释则是“每桌只能点一道特价菜,并且是单桌消费满300元以上才能享受特价菜”。

总结:

“假特价”这个问题《餐饮时报》说过无数次,越是特价菜品越要让顾客觉得超值。

以次充好、短斤少量行为,或者在特价菜上增加诸多附属条件,给特价菜装上了高门槛的行为,都是容易被投诉上榜的!

新消法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对于没有质量保证或者计量不正确的特价菜,有权拒绝。

前不久,丁先生一行人在江津某农家乐吃饭时,打开啤酒正准备畅饮时,一闻却发现味道怪怪的。丁先生拿起酒瓶一看,不由大吃一惊:这箱啤酒居然是20104月生产的,已过期多年。

总结:

对于这样的行为,除了商家应该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外,餐企使用者也应该做到仔细检查,定期清点库存。

新消法规定: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江津的李先生在某火锅店用餐,一行人来到某火锅馆点好了菜,服务员却迟迟不下菜,态度很恶劣地要求一定要交开瓶费50元或者至少要消费30元的酒水才行,一顿饭吃得大家非常扫兴。

总结:

对于餐饮消费中的“霸王条款”历来争议已久,如强制收取开瓶费等。

新消法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如果消费者遇到不合理的强制消费问题,可以找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解决。

卢先生在某团购网站团购了一张某火锅8人餐券。

当天晚上卢先生跟朋友两人去那里消费,在讲明了是使用团购券后,店主说必须要7人以上才能使用消费,如果我们只有两个人,就必须另外单独付费,不能使用券,可团购网上并未注明这一点。

总结:

团购餐券的纠纷一直以来都屡见不鲜:消费者在团购网上购买了餐厅酒吧等优惠套餐,却被商家拒绝接待。

或者设计诸多消费门槛。

新消法规定: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消费者在选择团购时,选择一些口碑较好的品牌大网站也是关键。

叶女士一家及亲戚在某饭店参加朋友的婚宴,进餐过程中竟然在米饭中发现有虫子。宴席结束后的当晚,有几个参加宴席的宾客发生腹泻,被送往医院治疗。叶女士及家人把此事向饭店相关负责人反映,但商家一直没有给出任何解释。

总结:

对国人而言,“如何吃得好”早已取代“如何吃得饱”,成为“民以食为天”的最佳注解。

新消法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更多往期内容,直接点击下面题目—

1.2017,中国餐饮回归年!一夜爆红都是虚胖,一步一个台阶才是正道

2.眉州东坡高管集体“炮轰”董事长……

3.餐饮行业向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方向转型成为趋势

4.餐饮界的“华为”:内功有多深,企业有多久!

5.别说餐厅不好做外卖,瞧瞧人家怎么把外卖卖火的!

餐老板资讯网,为全国餐厅老板,提供最新的餐饮经营技巧,了解最新的餐饮经营资讯,学习更多的餐饮营销、管理、外卖、装修,采购等经营知识

原创文章,作者:小时餐饮时报,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qiyu88.com/125849.html

(0)
上一篇 2017年3月15日 09:03
下一篇 2017年3月15日 15:1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小程序
小程序
商务合作
商务合作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