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心!“天使之橙”吃罚单,商场自助榨汁机食品安全堪忧?

在购物中心、机场等人流较多的地方,你很可能见过或者使用过新零售品牌“天使之橙”现榨橙汁自动贩售机。但在深圳,这款贩售机却因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被罚款了。

近日,南方plus的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稽查局获悉,2018年,该局收到举报称“天使之橙”现榨橙汁自动贩售机,其中多个与食品接触的部件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经鉴定确认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已没收其违法所得1199070元。


问题主要出在现榨橙汁机内部压榨橙子的“上下爪”部件上。根据稽查局的说法,该设备内部与橙汁食品接触的“上下爪”部件为铝合金材质,且未覆有有机涂层,这违反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市场稽查局称,根据我国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金属材料和制品(镀锡薄板容器除外)中,食品接触面未覆有机涂层的铝和铝合金、铜和铜合金, 以及金属镀层不得接触酸性食品。


但当事人在食品经营过程中,与酸性食品接触的榨汁机“上下爪”设备为未覆有机涂层的铝合金,所以不符合该标准,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


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公开的相关处罚信息截图:

罚单开出后,“天使之橙”在微博上发表声明“叫屈”,称近日网上出现“天使之橙现榨橙汁自动贩售机不符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相关报道,与实际情况不符,并晒出了两张文件的照片。

2月16日,“天使之橙”方面发布的微博声明,

其中一个文件是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管局发送给深圳市市场稽查局的《关于上海巨昂实业有限公司案件线索移送情况的复函》,落款日期为今年1月25日。


在该函中,松江区市场监管局表示,经检验,“天使之橙”现榨橙汁机的铝件上下爪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且经现场验证,这个上下爪并不会接触橙汁等酸性食品,巨昂方面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行为不成立,该局不予立案。

两地不同“判罚”,恐因对“酸性食品”定义不同


为何同一个部件,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却做出了截然不同的判断?这个所谓的“上下爪”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究竟会不会与酸性食品接触?

上海市场监管部门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两地市场监管部门之所以做出不同“判罚”,可能是在“酸性食品”的定义上有不同看法。


深圳:或许是把橙子表皮也视同为“酸性食品”,所以主张“上下爪”直接接触到了“酸性食品”,应当覆上有机涂层;


上海:监管部门认为“上下爪”只接触到橙子表皮,不接触其果肉和果汁,不会对消费者购买的橙汁产品构成直接的食品安全风险,无需有机涂层。

截至2019年2月17日,对于巨昂在上海的总部,尚无上海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行政处罚记录.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食品业态插上互联网“翅膀”,成为新业态。


记者从上海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对于食品新业态,上海始终坚持“包容审慎”的态度,在确保守法、合规、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指导帮助新业态尽快获证落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美食评论员沈涛也发表微博,怒斥“天使之橙”事件。


他列举了“天使之橙”四大谎言,及现榨橙汁自动贩卖机的前身——“五个橙子”的食品安全问题:

微博部分内容节选:

一篇“天使之橙现榨橙汁自动贩卖机不符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被罚120万元”的新闻,在网上流传。


这也是继我于2014年3月曝光当时还叫“五个橙子”的现榨橙汁自动贩卖机中有霉变橙子,因而被上海食药监局勒令整改,所有“五个橙子”设备被撤出市场后,这种现榨橙汁自动贩卖机第三次陷入食品安全风波。


上一次则是2018年6月,“天使之橙”被发现榨出的橙汁中有黑点,继而包括该公司的机器和橙子都被爆有各种问题和缺陷,但后来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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