呷哺呷哺一店长伙同店员私分近30万餐费,被判1年!

来源:手机和讯网、红星资本局

5月2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披露了北京呷哺呷哺一店长伙同员工私拿顾客餐费一案。

据判决书显示,在近一年的时间里,该店长张某斌伙同5个员工将顾客餐费收进个人账户,累计近30万元

张某斌因职务侵占罪判被处有期徒刑1年,与张某斌共同作案的其他五位员工将另案处理。

近30万元餐费被店长与员工伙同瓜分

据判决书披露,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张某斌在任北京市海淀区呷哺呷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呷哺呷哺)西三旗悦茂店店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与该店员工黄某、于某、苏某、贺某、解某经事先预谋,在该店内通过让顾客扫描以上六人的微信二维码,或直接收取顾客现金,将餐费收进个人账户,后张某斌再与五人对未上交公司的上述款项进行分成。

在近一年的时间里,张某斌采取上述方式侵占呷哺呷哺收入款共计人民币约29.70万元。

判决书显示,2020年5月29日,张某斌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案发后,张某斌等人共计向呷哺呷哺退赔人民币约22.13万元,目前尚有人民币约7.57万元未退赔。在自首的同日,张某被羁押,同年7月6日被逮捕。

张某斌因职务侵占罪判被处有期徒刑1年

今年2月2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

庭审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了张某所犯的上述行为,并指出,张某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赃,真诚悔罪,建议法庭对其从宽处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上述事实张某等均无异议,且有张某等人的供述及亲笔供词,相关人员的证言、微信账户明细、退款情况等证据。

法院认为,张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予惩处。

法院判决:张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时责令张某向北京呷哺呷哺餐饮公司退赔人民币75657.9元。

对于一审,张某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过,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张某申请撤回上诉。

2021年5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张某撤回上诉,同时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END-
编辑丨陈美玲
(图片来源网络)
推荐阅
男子在火锅店吃出塑料膜反被拘留5日,男子:跟我想的不一样

过分!男子三次就餐两次吃出头发疑似讹诈,已被警方带走!

扫码点餐2元纸巾成必点,温州一火锅店被罚2万!

原创文章,作者:职业餐饮网,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qiyu88.com/226243.html

(0)
上一篇 2021年6月1日 17:09
下一篇 2021年6月1日 17:09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小程序
小程序
商务合作
商务合作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