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伦告一知名餐厅侵犯肖像权,索赔50万!餐厅:我得到过授权……

来源:北晚新视觉厦门日报 人民法院报

8月18日,知名明星周杰伦起诉福建一网红餐厅侵犯其肖像权、姓名权,索赔50万元,此事登上各大热搜榜。

而在昨天(8月19日),被告餐厅发布一则澄清公告:称其此前曾获得过周杰伦的肖像、姓名权的授权,开业时还收到过周杰伦的开业祝福,因此否认自己侵权。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周杰伦把福建一网红餐厅告了,索赔50万!
很多周杰伦的粉丝都知道厦门有这么一家网红餐厅——J大侠中华料理。“周杰伦的创意料理餐厅,窗外尽览广阔海景。”
这里将有关音乐人周杰伦的元素全都融入菜品、装潢等,曾吸引不少周杰伦粉丝前来打卡,认为“这是周杰伦的店”。
然而就在近日,这家网红餐厅却被周杰伦告上了法庭,起诉侵犯其肖像权、姓名权。
8月18日上午,海沧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周杰伦起诉厦门无与伦比餐饮公司侵犯肖像权、姓名权纠纷一案。围绕加盟店是否属于授权范围,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
庭上,周杰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诉称:该餐饮公司在未取得周杰伦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在其经营场所的装潢陈设、营销宣传以及产品包装上公开使用周杰伦的肖像、姓名。包括:

1、在餐厅的电子屏幕、墙面电视使用原告肖像;

2、餐厅的菜单封面、扉页使用原告肖像;

3、餐厅装修设计以及玻璃上大量使用原告的肖像,发光波点肖像墙使用原告肖像;

4、在大众点评、口碑、携程网等平台,声称该餐厅系原告开办,并以原告姓名、肖像为噱头,误导消费者;

5、在餐厅门口使用原告全身人形立牌等。

周杰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指出,周杰伦作为家喻户晓的公众人物,其肖像、姓名具有显著的经济利益和精神利益,厦门无与伦比餐饮公司未经其同意,以营利为目的,肆意使用其肖像和姓名,要求停止侵害其肖像、姓名的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餐厅回应:得到过周杰伦的授权

对此,8月19日,J大侠官博发出了声明对此事做出了回应。

官博详细叙述了“J大侠中华料理”的创立始末,也说明了厦门“J大侠”是通过加盟的方式正式获得授权的门店,在J 大侠厦门店开业之际,周杰伦本人及其拍搭方文山亦表示了祝贺。该祝贺行为,表明周杰伦先生知晓J 大侠厦门店使用其肖像、姓名并予以了认可。

厦门无与伦比餐饮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在庭上展示了周杰伦的经纪公司于2015年8月出具的《授权证明书》,《授权证明书》明确了“J大侠中华料理”北京某公司已获经纪公司的授权。

厦门“J大侠”表示作为加盟店,在得知授权被突然中止后,并第一时间与北京魔天伦取得联系,在得知该事为事实后,他们虽说难以接受,但亦配合周杰伦方面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并获得赞赏。尔后于2019年12月,他们得知被周杰伦先生正式起诉,而起诉的材料证据正是他们得知授权被收回并且配合整改之前的视频和图片资料,他们也积极进行协商沟通。官博还贴出了一系列的合同,邮件截图以证清白。
厦门无与伦比餐饮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认为,在收到停止使用周杰伦肖像、姓名通知之前,该餐饮公司并不构成侵权。而在被告知取消授权后,该餐饮公司已经撤除餐厅内原告肖像、姓名等内容,不存在侵权的情形。
然而,周杰伦的委托代理人则认为,北京某餐饮公司和厦门某餐饮公司是两个主体,其授权是给北京某餐饮公司的,并非厦门某餐饮公司。此外,厦门某餐饮公司的餐厅在大众点评、携程等平台的页面上仍有周杰伦的肖像及“周杰伦的创意料理餐厅”等字眼,其侵权行为仍在持续。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对于这个事件,各位餐饮人您怎么看?
-END-
主编丨陈青
(部分图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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