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品上插烟花,餐馆涉嫌违规被罚千元……

来源:北京晚报 林靖

近期,北京海淀区一购物中心饭店销售了一道叫“冒脑花”的菜品,为了烘托气氛,在花杯盖上插了一根牙签大小的“彩色电光花”的烟花燃放。被网友举报其是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经民警查证,该饭店这行为违反了《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及剩余烟花全部收缴的处罚。
涉嫌违规菜品(警方供图)
有海淀网友举报:海淀区一购物中心饭店内存在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海淀公安分局治安支队立即组织民警到该饭店侦查。
经查,饭店内销售一道叫“冒脑花”的菜品,为了烘托就餐气氛,特意在冒脑花杯盖上插了一根牙签大小的“彩色电光花”的烟花,燃放时长5至6秒,没有爆炸响声,燃放完毕后服务员现场收拾处理干净。
民警立即传唤该饭店经理刘某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经询问,刘某对上述行为供认不讳,称这道菜每月的销量也就30份左右,每份菜使用一根这样的烟花,目前店内还剩十根烟花。民警对刘某现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该店铺处以罚款1000元及剩余烟花全部收缴的处罚。
北京警方提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或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不按规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法律法规,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处罚:收缴相关烟花爆竹,并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在眼球经济时代,不少餐馆用在菜品上放“小烟花”来吸客拍照,比如之前非常流行的“地雷菜”,这不仅存在爆炸的安全问题;在大多数地区禁燃放烟花的当下,还会涉嫌违规,餐厅慎重!

-END-

主编丨陈青编辑丨马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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