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婴儿打翻火锅被烫伤,餐厅被判赔偿近15万

(图文无关)
来源: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渺渺
福建厦门集美区一餐厅发生一起婴儿打翻桌上的火锅,被热汤烫伤致八级伤残的事件,事后,孩子父母将餐厅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该餐厅赔偿损失50余万元。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餐厅赔偿损失近15万元。
涉事餐厅是集美区一家经营自助小火锅和烤肉的餐厅。事发当天,父亲黄先生带着婴儿豆豆(化名)等共五人一同至该餐厅就餐。就餐期间除豆豆外,其余四人均有轮流离开座位取餐。
后来,黄先生取餐回来就坐,其与豆豆之间还隔着一个人,就是豆豆的哥哥。期间,豆豆突然伸手触碰并打翻桌上的火锅,被热汤烫伤。
豆豆受伤后,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其伤情诊断为全身多处特重度烧伤。
事后,黄先生夫妇将餐厅告上了法庭,起诉至集美区法院,请求判令该餐厅赔偿损失50余万元。黄先生夫妻起诉认为,餐厅内餐桌设置不合理,未进行相关提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豆豆受伤,应对豆豆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面对高额索赔,被告餐厅答辩称,黄先生没有尽到监护人的基本照顾义务,存在重大过错,与豆豆受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而且,餐厅内张贴有温馨提示,工作人员亦有提醒父母照顾好小孩,已尽到了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不存在任何过错,无需承担责任。不过,餐厅表示,从人道主义出发,愿意承担5%的责任。
案件审理过程中,豆豆父母申请对豆豆因上述受伤造成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等进行鉴定。经鉴定:豆豆构成八级伤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被告餐厅内的每张餐桌两边各有一个火锅,增加的儿童椅只能放置于餐桌侧边,离火锅较近,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餐厅在事故发生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豆豆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对孩子受伤存有较大过错,可以减轻餐厅的责任,法院酌定餐厅应承担30%的责任比例。
因此,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餐厅赔偿损失近15万元。
法官说,餐厅作为餐饮业经营者,负有依法保障顾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应具备完善的管理措施,保障其提供的设置符合保障顾客安全的要求。但是,本案中,餐厅内餐桌的设置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被告亦未能举证证明其尽到了安全提醒、事后救助等义务,应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被告在事故发生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应对本案事故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END-
主编丨陈青
(图片来源摄图网)
推荐阅读
扛不住了?今天,全聚德宣布全面降价,并取消服务费
刚刚!海底捞回应“乌鸡卷中吃出塑料片”事件:是工厂生产时标签掉落产品中
一知名明星新开火锅店涉嫌“像素级”抄袭,餐饮老板发千字长文控诉

餐老板资讯网,为全国餐厅老板,提供最新的餐饮经营技巧,了解最新的餐饮经营资讯,学习更多的餐饮营销、管理、外卖、装修,采购等经营知识

原创文章,作者:职业餐饮网,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qiyu88.com/93562.html

(0)
上一篇 2020年7月26日 20:15
下一篇 2020年7月26日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小程序
小程序
商务合作
商务合作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