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点不注意,生意再好都可能白搭 | 开店笔记

如题,让这种情况发生很可能是房东,之前我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发生的比例居然如此之高,所以整理发出来给大家提个醒。

下面几个案例都是我学员在各地经历的真实案例。

案例一,湖南的一位老板生意一开始就做得不错,房东想要合伙一起做,说自己有人脉有资源,这人在附近口碑不太好,老板当然不愿意。于是,房东天天来找茬,还说下一年不给租了,弄得老板很苦恼。看了看合同,合同的赔偿条款是3个月租金,显然不能弥补自己的损失,离开的话,损失的不仅是装修,更是一门好不容易做起来的生意。

案例二,江苏的一位老板好不容易把局面打开,生意稳定下来,突然大房东通知说不能再租了,原因是因为大房东跟二房东正在打官司,二房东就没有租赁权了,更没有转租权,官司打了好几个月,她进退两难,上新品做活动都不敢大搞,因为对她来说,做得越好,离开后损失越大。无奈,店刚开半年,又开始找新店。

案例三,湖北一位老板把店装修的漂漂亮亮,营业额位稳步上升的时候,房东告诉他们房子要拆迁了,而且不是说几年都不拆的那种,他这次是说拆就真的拆了。也只能重新选址。

案例四,山东一位老板经过努力,把一个楼中店也做得风生水起,没想到这个时候铺子被物业老总的司机给看上了,凭借着跟老总的关系,想要把铺子给撬走,老板尝试了各种关系才摆平,但想想,不是每个人都会有这些关系的。

案例五,也是湖北的一位老板的,从二房东那里租的铺子,没有转让费,二房东赚租金差价,但是今天告诉她,铺子要转让了,要收取转让费,转让费由之前的6万变成7万,如果老板不要,就转给别人。这加上去的一万,明摆着就是欺负她离开不了。这位老板的店做得很优秀,在小城市口碑很好,要放弃这个铺子肯定是不划算的,如果要留着继续,就要出7万的转让费,也是进退两难。

案例六,还有一位老板的合同签了三年,是出了转让费接手的,现在还有四个月马上就到期了,房东告诉她,他女儿要开烘焙店,要把铺子收回来,生意不仅不能做了,而且转让费也就泡汤了。

以上的案例受损失的肯定是商户老板:好不容易做起来的生意不能继续,装修投入损失殆尽,甚至转让费都拿不回来。。。

这里有一个共同的问题,那就是合同里的赔偿条款对甲方房东的约束不够,所以建议在谈合同的时候要加上:

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或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乙方有权有权要求甲方支付12个月的租金作或者装修投入或者一年的盈利损失作为补偿。以上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仍须赔偿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虽然合同一般是房东出具,而且房东往往是强势一方,但是针对涉及到切身利益的赔偿条款,建议各位要跟房东谈谈,争取一个合理的赔偿数额,数额要多少呢?一方面自己要满意,另一方面房东要感觉到痛。

被拆迁是比较特别的情况,租户也是有补偿的。因为租户也是合法的被拆迁人,应当获得补偿,可以获得的补偿项目的有:装修损失、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等,这些项目都是应当由拆迁人直接对租户进行补偿。当然和房东的合同约定也很重要,直接影响到租户获得上述补偿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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